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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1章

重生替嫁小綉娘 青空飄雪 2852 2026-07-02 11:47

  方錚將手中的卷宗直直砸在婁泉臉上,他甚至都懶得一樁樁的念,冷眼瞥了他一眼,「好好看,看這當中有無冤枉你的事。」

  「這,這——」婁泉狠狠閉了閉眼,他顧不得額頭疼,撿起地上的紙,挨個看,這卷宗上大到侵佔旁人米鋪,小到欺負無辜百姓,俱都記錄在案,婁泉原本已經記不得這些事,可看到卷宗上清楚的記載,那些事卻又無比清晰地再次映入腦中。

  「小民該死!小民該死!」婁泉頭磕的砰砰響。

  「你是該死。」方錚輕飄飄地掃向婁泉,那眼神跟看最不起眼的螻蟻似的。

  原本他都是拿這種眼神看旁人的。

  「來人,將人帶下去。」

  婁泉隻覺眼前陣陣發黑,「大人饒命啊!」

  他一直聽說牢獄不是人呆的地方,凡是進去的,不管犯了何罪,那都得脫層皮,哪怕需要坐幾年牢,能不能活著出來還是一回事。

  婁泉錦衣玉食慣了,不敢想被下獄後是何種情形。

  可不關他如何求饒,方錚都沒有鬆口。

  拖著他離開的護衛看他嚎啕大哭的模樣,似乎有些不忍,在方錚看不到的角落,護衛小聲跟婁泉說了兩句。

  婁泉眼前一亮。

  他用力掙脫護衛,轉身又竄了回來,這回是結結實實地跪在堂下,他說:「大人,小民自知罪孽深重,小民願用全部家資來抵小民的罪,求大人饒過小民這一回。」

  說到底他也沒有親手殺過人,雖有罪,卻也不是罪無可恕。

  方錚沉吟片刻,問一旁的薄主簿,「按大業律法,他該當何罪?」

  主簿頷首,恭敬地回道:「他強佔百姓店鋪,強搶民女,欺辱百姓,按大業律法,數罪並重,要在牢裡關上三年。」

  三年!

  婁泉覺得自己在牢裡三天都過不了。

  「既然如此,還不帶下去?」方錚不留情面。

  護衛正要抓著婁泉,將人拉下去。

  主簿又看向方錚,欲言又止。

  「大人,這段日子抓了不少重罪之人,牢裡恐怕是沒有太多空,若將他與其他重犯關在一處,恐怕他活不過幾日,此刻關在牢裡的都是窮兇極惡之徒。」

  堂下,不光婁泉,錢東三人也是面如死灰。

  他們並沒懷疑主簿的話,自打袁中海被關押,他那一派的被抓的差不多了,這段日子幾乎每日都有人被帶走。

  抓著婁泉的護衛朝他使了個眼色,婁泉連忙磕頭,痛哭道:「大人,小民將全部家產都送出,以後也定一心向善,求大人饒過小民一回。」

  「既如此,你們領著幾人雖他回去,親自領著他去那些受害之人家中賠罪,再給他們賠償,餘下的家產本官就替你做主,為梁州百姓做些好事。」方錚明著告訴婁泉,他的銀子自然是取自百姓,自然也要還給百姓。

  隻要不用死,他寧願上交全部家資。

  婁泉按了手印後,千恩萬謝地磕頭。

  錢東悄悄看著婁泉離開的背影,又暗暗看了旁邊還跪著的另外兩人,心底生出一個猜測來。

  對比婁泉的蠢笨,錢東腦子要靈活些。

  當方錚視線又落在他身上時,錢東狠狠心,說道:「大人,小民也願捐出全部家產,好為百姓略盡綿薄之力。」

  這四人中錢東家產最多,他這麼果斷地送出,驚的旁邊兩人齊齊倒抽一口冷氣。

  錢東苦笑,他本就是方大人的眼中釘肉中刺,哪怕不主動送出家業,方大人也有的是法子讓他一無所有,若方大人心情不好,他恐怕這輩子就得在牢裡過了。

  「你倒是個明白人。」方錚冷笑。

  錢東確是個能取捨的,他不似婁泉那般貪得無厭,也從不明著欺辱百姓,但是真要追究起來,他的罪名隻會比婁泉更重。

  畢竟他手裡的人命可不止一條,縱使賣入他府中的都是簽了死契,便是被他打殺了,按理他也是無罪的。

  可誰讓如今的梁州是方錚當家做主?

  能僅用半年時間就將袁中海拉下來,他一個小小商賈,也就是動動手指的事。

  萬貫家財換他一條命,值!

  錢東另一側,年長些的男子也跟著說,「小民也願捐出全部家產。」

  若讓方大人一條條念出他的罪名,就不是光送出家產就能解決的。

  跪在最右側的男子卻一臉不舍,他瞄了眼方錚,嘴巴動了動,卻怎麼都說不出要捐出全部家財的話來。

  此人是個守財奴,這大半輩子最喜歡的就是賺錢,且他用各種手段得的銀子都藏在他的卧房,他卻捨不得花,不管是他,還是他的家裡人,如今吃穿用度都跟平常百姓無不同。

  要他把所有銀子都拿出來,還不如要了他的命。

  方錚視線一一從三人面上略過,落在最後一人身上,頗有興趣地挑了挑眉。

  「本官今日就網開一面,既然方才本官鬆了口,那就這麼辦,你們若願用家產來抵自己的罪名,本官就允了你們無罪。」

  方錚選出這四人自然有緣由。

  這四人雖有罪,卻也不是罪無可恕,正如錢東所想,若他睜隻眼閉隻眼,此事也就過了,若他真追究起來,這些人也是要吃幾年牢飯的,若他心思再狠辣些,這些人甚至都別想再出來。

  錢東鬆口氣,他這些日子一直膽戰心驚,等這一刻總算到來,他有一種塵埃落定的輕鬆。

  方錚照樣讓他們畫押簽字,而後命護衛跟著錢東他們回去。

  堂下還跪著最後一人。

  這人年過四十,這輩子沒別的愛好,就是喜歡銀子,他還不是一般的喜歡,他是喜歡到喪心病狂的那種。

  「你叫王守財?」方錚勾了勾嘴角,神情莫名。

  王守財抖了抖,連忙回道:「是,是。」

  而後又猶豫著說:「小民原本不叫王守財,是後來改的名字。」

  「你是不願拿銀子來買命?」方錚問的直接。

  王守財身子抖了抖。

  不知為何,方大人雖然語氣清冷,他骨子裡卻無端生出一股冷意。

  王守財不願深想,他囁嚅地回道:「小民自知有罪,哪怕坐牢,也是小民罪有應得。」

 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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