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女生 都市言情 穿書帶著婆婆分家,軍官大佬傻眼

第511章 十個

  姜婉:「我就要去!」

  語氣很強硬,實則在拿眼睛偷偷看沈硯。

  沈硯:「什麼時候去?」

  姜婉大喜:??「你讓我去了?」

  「能不讓你去嗎?」沈硯嘆氣,語氣有點幽怨:「你心心戀戀要去的地方,我也不敢攔著。」

  其實更多的,他是有點氣自己。

  不能親自帶著媳婦過去……

  姜婉猛的撲過來抱住了他,「沈硯,你真好!」

  沈硯笑,「這就好了?我不過是讓你去了你想去的地方,媳婦,你這也太容易滿足了些。」

  他的媳婦,就是善解人意又好哄,這讓沈硯更加有了危機感:可不能讓其他人發現媳婦這麼好,萬一媳婦被哄走了呢?他一定得對媳婦加倍的好。

  沈硯捧起她的臉,語氣認真道:「我雖然不能和一起出去,但我覺得我也不能限制你的腳步,拖你的後腿。

  媳婦,你是年年和微微的媽媽,是我媳婦,但,你也是你自己。隻要是你想做的事情,我都會在你背後支持你。」

  姜婉聽著這個男人的話,眼眶瞬間泛紅。

  「你,你說這些做什麼……」

  她從懷孕那一刻就深刻意識到,以後她再也不僅僅是她自己了。

  獨立做自己固然精彩,可她既然選擇了這條路,就應該有擔當的走下去。

  但,沈硯告訴她,她的選擇沒有錯。

  人生一大幸事,就是你的另一半,能真的站在你的角度替你考慮。

  「好了,是我不好,說這些讓你難受了。」沈硯將人緊緊抱在懷裡。

  「我沒有難受,我就是很感動。」姜婉在他懷裡撒嬌,「你知道嗎,你這麼說,我真的很開心。就是再給你生十個孩子,我也開心!」

  「生十個?」沈硯笑,「你饒了我吧!」

  最重要的是,他可捨不得媳婦生那麼多,太受罪了。

  姜婉也笑。

  生十個,她豈不母豬了?

  現在兩個剛剛好!

  沈硯說道,「你什麼時候去?」

  「後天,莊文也去。」

  「我不能陪你去,但我找個人跟著你們去,他會點功夫。」

  「找誰?」姜婉知道沈硯的意思,這相當於找個保鏢跟著自己,她也沒拒絕。

  南方的形勢她不知道了,帶個人,沒錯的。

  沈硯說的人,是一個退伍兵,受傷了,叫雷正明,外號一隻耳。

  他又把雷正明家裡發生的事情和姜婉簡單說了一下。

  姜婉聽的直咬牙,「這什麼人家!」

  雷正明今年三十歲,但才結婚兩年。

  為了不讓自己媳婦受空房之苦,去年出任務受傷後,他就直接退伍了。

  哪知退伍回去後才發現,自己的媳婦卻和自己弟弟不清不楚的,兩個人舉止曖昧,一看就知道肯定有點什麼。

  但兩個人都不承認。

  雷正明不是傻子,既然出了這種事情,他很乾脆的提出了離婚。

  但這些年他當兵賺的錢大部分都寄給了父母,所以離婚前,雷正明想問父母要回他的錢。

  雷家父母也很直接,告訴他,他當兵掙的錢,基本上都給了弟弟。

  父母還做主分家,雷正明基本啥都沒分到,不僅如此,以後父母還要他養老。

  「他是退伍軍人,你們領導就不管管?」姜婉忍不住問道。

  沈硯:「不是我們不想管,是沒法管。」

  雷正明的父母完全站在他弟弟那邊,隻要雷正明想要個說法,他媽就拿著農藥瓶要喝葯。

  怎麼管?

  姜婉:……「那這件事怎麼辦?」

  沈硯:「怎麼辦還要看看他自己,他父母知道他退伍有筆錢,說要離婚就得把這筆錢交出來。」

  但他知道那對奇葩,即便雷正明把錢交出來,他們也不一定就點頭同意離婚。

  雷正明可是他們一家的血包,離婚了讓人跑了,他們還怎麼吸血?

  姜婉嘀咕,「這什麼父母,真是奇葩。」

  兩人又說了一會兒話,姜婉撐不住先進了夢鄉。

  沈硯去隔壁看了看兩個小傢夥,才回來抱著她睡了。

  隔天,沈硯中午把雷正明帶到了四海早茶。

  既然叫一隻耳,顧名思義,有隻耳朵沒了,但他帶著帽子,又留了些頭髮遮擋了一些,從外面倒是不怎麼看的出來。

  長相粗獷,但也很普通,屬於那種扔進人群一眼看不到的人。

  不過性格倒是非常豪爽,姜婉和他聊了幾句,很聊的來。

  最高興的莫過於許淼了,聽到沈硯說雷正明身手不凡,就圍著人家問個不停。

  雷正明一點也沒有不耐煩,還去後院給許淼露了兩手,直接起步,腳尖在牆上借力了兩下,幾秒就從兩米多的圍牆上翻了出去。

  許淼看的目瞪狗呆,直說要拜師傅學藝。

  「你這小子,好好在店裡學手藝,比我這強!」雷正明笑道,「我這有什麼用?」

  「雷叔,你怎麼能這麼說呢!咋沒用了,你這不就要帶我們老闆去南方了麼,如果我會你這手藝,我就能帶姜婉姐去了!」

  許淼說的一臉惆悵。

  被跟過來的沈硯扇了一巴掌後腦勺。

  這小子,要不是看他還小,他早就不讓他在自己媳婦店裡幹了。

  小屁孩,成天圍著自己媳婦,憑什麼?

  沈硯看向雷正明,「明天中午十一點動身,你那邊有問題不?」

  雷正明正色道,「當然沒問題。」

  既然答應了要護送人家去,他就沒有掉鏈子的習慣。

  「好,我媳婦說了,這趟隻要回來,給你開五百的工資。」沈硯又道。

  雷正明一愣,「這,怎麼這麼多?是你和弟妹說了什麼?」

  他退伍兩年了,家裡出了一些事,的確有點困難。

  但不能因為自己困難,人家就這樣胡亂給自己開工資吧?

  沈硯:「我可什麼都沒說,她自己要開的,她說保鏢值這個價。」

  商業上的事情,他也不懂。

  不過自己媳婦的話,他照做就是了。

  雷正明還要說什麼,就被沈硯打斷了,「雷大哥,去南方你好好護著我媳婦就行,工資你就拿著,大家都是兄弟,沒必要說那麼多。」

  雷正明點頭,拍了拍沈硯的肩膀,「你娶了個好媳婦啊!」

  不像他。

  自己在外面出生入死,而枕邊人卻和自己弟弟搞在了一起。

  想離婚,父母卻還惦記自己的退伍津貼。

  說出去,雷正明都覺得自己既丟人又失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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