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4章 他是中邪了!
陳保羅這一晚就住在了謝晚家。
等他次日清早醒來時,除了頭疼,還感覺心裡梗著什麼事。
他努力的回憶,卻隻能想起昨日那些紅彤彤的辣椒還有口腔裡舌頭被麻痹的感覺。
聽到了院子裡孩子們的聲音,陳保羅露出了笑容。
床邊有乾淨的襯衣,一看就是秦牧野的。
陳保羅穿好了衣服,推門出來,看見謝晚一家正在吃早飯。
「保羅,來,吃點稀飯爽爽口。」
陳保羅謝絕,找謝晚要了洗漱用品,去衛生間洗漱後,才感覺整個人清爽了。
坐回小桌子,秦牧野同情的給陳保羅端了一碗用靈泉水熬的稀飯。
昨晚等陳保羅徹底醉倒後,謝晚掰開了揉碎了給秦牧野說了自己的用意,秦牧野在心裡為陳保羅點了一根蠟。
可憐的半洋鬼子啊,以後,你就是咱家的長工了。
秦牧野決定要對自家的長工更好些,於是熱情的給陳保羅推薦周嬸兒泡的腌黃瓜,「用這個下稀飯,脆爽可口。」
秦抗抗瞪著大眼睛望著陳保羅,熱切的問道:「乾爹,咱們什麼時候回港城?」
陳保羅迷茫的說:「我這邊的事忙完,大概還有一個星期。」
然後,他突然就反應了過來,乾兒子說的是「我們」,不是你。
「抗抗,你想去港城玩嗎?好啊,等你媽媽放假的時候,讓她帶你和姐姐一起過來。」
秦抗抗眼睛裡閃爍著同樣的迷茫,反問道:「乾爹,你昨天不是說以後你來帶我,讓我回港城提前上小學嗎?
你還說不僅港城,還要帶我去英國,美國,澳大利亞和世界上許多許多的地方。
你要給我抓一隻袋鼠回來當坐騎,你還要將美國的迪士尼樂園買下來給我玩……」
秦抗抗每說一句,陳保羅的心就往下沉一分。
到後來,他實在聽不下去了,打斷乾兒子,尷尬的說:
「抗抗,乾爹昨晚喝醉了,說的話不算數。」
本來以為秦抗抗聽了這話會失望得哭起來。
陳保羅已經做好了準備,如果秦抗抗哭,他就答應他帶他出去買一堆的禮物,當做補償。
結果,他的乾兒子並沒有哭,而是爬下了桌子,邁著小短腿,跑回了自己的房間。
陳保羅有些歉意的對謝晚說:「老闆,抗抗不會傷心得將自己關起來吧?」
謝晚一本正經的搖頭,「不會」。
陳保羅的心還是懸著,頻頻回頭去看孩子的房間。
直到看見他乾兒子搖晃著腦袋,邁著小短腿又屁顛屁顛的跑了回來。
「乾爹,你看看,這是你蓋了手掌印的,你不準反悔。」
陳保羅狐疑的接過了那張紙,隻見上面有個血紅的巴掌印記,印記之下,歪歪扭扭的寫著一行字:
「乾爹〇應帶抗抗玩一年。」
下面還有他自己的簽名。
陳保羅隻感覺天雷滾滾,被劈得外焦裡嫩,擡頭問謝晚:「這小子什麼時候騙我簽的這東西?」
謝晚一副看笑話的模樣道:「你昨晚自己跟他吹牛,說外面的世界有多好玩,還拍著胸脯說讓他以後就跟著你的啊!」
陳保羅絞盡腦汁,終於想起了一些片段。
似乎確實有那麼回事。
而且秦抗抗還給他表演了節目,他記得自己似乎誇過這小子是個天才,當時就想將這小孩給擄走,確實說了一堆誘騙孩子的話。
但是,讓他教孩子他是願意的,但孩子現在也太小了,他能教什麼,帶在身邊,不就純屬是帶著玩兒嗎?
那他豈不是成保姆了?
「老闆,要不等幾年,抗抗上中學後,假期裡讓他跟著我,我教他一些東西吧?」
謝晚彷彿事不關己一般,下巴一擡道:「那是你跟他之間的約定,我可管不著。
孩子就在這,你要帶走就帶,你不想帶,我也沒意見。」
陳保羅便去與秦抗抗商量。
秦抗抗晃著那張契約道:「乾爹,你昨天還吹牛說你是這世界上最守信的人,你說話不算數,我就永遠都不理你了。」
陳保羅這時又反應了過來,他盯著秦抗抗手裡的契約,腦袋裡出現了另外一些片段。
他昨天,似乎不止一次按手印。
他到底都做了些什麼?
陳保羅緊張的回頭問謝晚:「孩子怎麼會懂要簽合同,蓋手印的?」
謝晚見正題來了,乾咳兩聲,回屋拿了好幾份合同出來,遞給了陳保羅。
她摸了摸鼻子,一份不好意思的模樣說:
「保羅,我實在是沒想到你對振華,對我們家的感情如此深厚,昨天我攔著你,不讓你簽,你非要簽。
你看看,除了這份股份轉讓合同,你還簽了一些什麼亂七八糟的合同。
我可警告你啊,以後,你在外面商務談判的時候,可千萬別喝酒。
喝酒誤事啊!」
陳保羅接過那一疊合同的手,感覺重若千鈞。
當他看見第一份合同,是股份贈予合同的時候,心裡倒是有些準備。
謝晚說要送他百分之十五股份的合同,已經說過很多次了。
以前他確實想幫謝晚將振華帶上正軌後,就離開。
但是,隨著跟謝晚合作的時間漸長,他發現謝晚是真的非常信任他,對振華的事,幾乎是完全的放權。
他相信,自己在世界上,再找不到第二個如此信任自己的合作者了。
漸漸的他也就不急著離開了。
而且謝晚對於未來形勢的見解,總是讓陳保羅眼前一亮,他感覺謝晚似乎有先知之能。
她雖然不親自參與生意,但她為振華指的路,卻正確無比。
這讓陳保羅就更有些捨不得離開了。
所以看到這份股份贈予合同的時候,陳保羅心想,簽了就簽了吧,大不了自己再在振華呆五年。
五年,自己一定能十倍回報謝晚的贈予,離開的時候,將股份還給謝晚就行了。
然後,他將股份贈予合同放在了一邊,看見了一份手寫的補充協議。
中文是謝晚的字。
英文是他自己的字。
看字跡雖然有些淩亂,但意思卻清楚無比。
他竟然在補充協議裡承諾了終身為振華服務,絕不離開振華!
天呀,這怎麼可能?
但看那字跡,確實是他自己寫的,還簽了名,蓋了手印。
他這豈不是將自己賣了?
再往後翻,他還答應了改國籍,將自己的國籍遷回港城,十年後,爭取拿到華國國籍?
這是什麼鬼?他現在是英國國籍,為什麼要改國籍?
雖然他有一半的華人血統,但他從來沒想過要改國籍這事啊?
再往下看,還有一堆的不平等條約……
陳保羅隻感覺自己不是喝了一場酒,他是中邪了!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