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0章 婚車
第二天一大早,天剛破曉,兩個人就出發了。
喬南生不知從哪裡搞到了簡易又標註清晰的地圖,宋菱歌看著地圖眉頭緊鎖。
看她的臉色不好,喬南生擔憂地問:「怎麼了?」
「這地圖......」
「地圖?有什麼不對嗎?」
地圖是從秦思海那裡要的,肯定沒問題。
宋菱歌一邊觀察喬南生的表情,一邊說:「方光華的老家就在玉寧縣。」
玉寧縣是南州市下屬一個小縣城,離南州市挺遠的,以貧困遠近聞名。
而前興村,是玉寧縣下屬的小村子。
「喲,你怎麼知道方光華的老家的?」
......
這讓宋菱歌怎麼回答?她當然是前世嫁給方光華之後才知道的。
看喬南生這酸溜溜的模樣,若是她答得不好,隻怕這個人又要跟她懟半天。
「李梅梅說的。」
「她什麼時候跟你說的?」
宋菱歌想了一下,支支吾吾地說:「就是上次她找茬的時候,說著說著就提了一嘴。」
喬南生不屑地望了她一眼:「那你記的可真清楚。」
「我是記得跟李梅梅吵架的事,又不是故意去記方光華的老家。再說,我跟李梅梅以前怎麼說也是閨蜜,好了兩年多。」
「可不是嘛,我記得方光華好像追你,也追了兩年多。」
這話把人堵死了,沒法談了。
宋菱歌揣著手不說話,男人有時候也這麼不可理喻。
「怎麼?我說對了?無言以對了吧?」
「你說什麼說對了?你不是知道我們是為了周頌梅的事才來的嗎,又不是為了方光華,故意來這兒的,事先我又不知道前興村屬於玉寧縣。」
「確實是為了周頌梅的事沒錯,但是誰知道你有沒有夾帶私心呢?」
宋菱歌真想一口鹽汽水噴死他:「玉寧縣再怎麼也是一個縣城吧,我夾帶什麼私心?難道還能遇到方光華不成?你以為是寫小說呢?什麼都聽你安排?」
「呵呵,承認了吧,我說夾帶私心,又沒有點明你會遇到方光華,倒是你自己把心裡話說出來了吧?」
我去!宋菱歌在心裡說了一頓亂碼。
喬南生今天是哪根筋搭錯了?
不過兩個人這麼吵了吵,倒是清醒了很多。
從早上出發,喬南生和宋菱歌換著開車,用了大半日才到了玉寧縣。
太疲倦了,看來吵架也有有益身心的時候。
宋菱歌白了他一眼:「你說什麼就是什麼,我不跟你爭,清者自清。」
兩個人生著悶氣,一副誰也不想理誰的表情。
經打聽,玉寧縣到前興村還要兩三個小時,論公裡數其實並不遠,但是是山路,路況非常不好。
趙覺雨以前同意資助,想必也是做過一番調查。無論周頌梅真實家境如何,就看她生活的地方,也確實是太苦了。
一開始,周頌梅到底是不是宋建平的小三,其實宋菱歌並不確信。
一個從山溝溝裡憑實力考出去的大學生,又年輕漂亮,真能看上宋建平那種中年人?
是圖他年紀大不洗澡?還是圖他新買的三室一廳可以滿地跑?
而且,宋建平看著是個中學校長,實際上摳搜得很。
周頌梅真能看上他?還為他生孩子?
這也太玄幻了。
可是今天,來到了玉寧縣,在顛簸的山路上開了兩個多小時,宋菱歌覺得,周頌梅藉助宋建平脫離這裡,也是有可能的。
前興村實在是太窮了。
宋建平再不濟,也好過周頌梅太多,算是她能攀上的高位了。
「這是怎麼了?」
玉寧縣這種小縣城,竟然也會堵車,前面圍了很多人。
宋菱歌輕輕按著喇叭,終於人群散開了一些。
我去!
我去去!
我去去去!
向他們的車走來的人是誰?
喬南生冷哼了一聲,目不轉睛地盯著宋菱歌,臉上寫著你還要怎麼狡辯?
這是什麼孽緣啊?
宋菱歌關上了車窗,一副誓與此人不熟的決心。
但是偏偏,怕什麼就來什麼。
方光華透過車窗看清是他們,表情又複雜又欣喜地敲了敲車窗。
「菱歌,打開一下!」
方光華大聲喊,隔音沒那麼好,其實宋菱歌和喬南生能聽見,但是她不想再跟這人引起什麼誤會,所以打算裝死到底,不開窗就沒事,大不了等人群散去就踩油門。
方光華以為他們聽不見,又誇張的比嘴型,動作誇張又滑稽。
喬南生沒忍住調侃道:「這麼賣力,你不打開窗戶,敘敘舊?」
宋菱歌狠狠地翻了一個白眼:「喬南生,你有完沒完?我真是比竇娥還冤。」
喬南生癟癟嘴:「沒有預謀,這麼大個縣城都能遇到,還真是有緣啊!」
「那也沒你和我有緣,姥姥家居然在一個小區。」
宋菱歌本來隻是為了懟他,但是這句話讓喬南生的心裡一暖,放棄了嘲諷。
她與他確實有緣,比她以為的還要多。
表演了一會兒,方光華也算看出來了,宋菱歌沒打算開窗子,於是便走了。
但是沒過多久,他拉著一個穿紅色棉襖的女人走了過來。
女人頭上戴著紅色的串珠花,身上穿著大紅色的棉襖,下身是一條紅色的一步裙。
這裝扮,是新娘子?
而且這個新娘子,也是老熟人——李梅梅。
李梅梅敲了敲車窗,宋菱歌這才搖下來,面容複雜地看著這個昔日的閨蜜。
「菱歌,喬南生,居然真的是你們。剛剛光華給我說的時候,我還不相信呢。」
宋菱歌擠出了一個微笑,但是和喬南生都沒有答話。
李梅梅也不覺得尷尬,也可能是她臉上妝容太厚,所以看不出來。
李梅梅笑著說:「你也看出來了,今天是我結婚,是我和方光華結婚。」
「那恭喜你們了。」
宋菱歌的態度有點拒人於千裡之外,讓李梅梅不知如何開口。
倒是方光華臉皮厚,一口氣說:「菱歌,我們接親的車壞了,你們要不給我們借一下車,送我們一程吧!吉時都過了好一會兒了,拜託你了。」
啊?
找她借婚車?
方光華沒搞錯吧?
她開車送方光華去結婚,這算什麼?





